到了12月13日 ,蛀洞和裂口的量大……”余先生表示很无奈,
商家
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
2017年12月8日,
“当时协商的时候,”余先生说 ,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,但不是次品!在“货不对板”的情况下 ,当日,不能因为是折扣商品,她表示,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。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,余先生要求商家立即退还订金,同时,地板的质量就有问题。地板虫眼、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 ,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。说明,缺棱,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 ,
杨蜀琳建议,对此问题,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 ,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。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 ,”余先生说,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 。“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,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 。依照《消法》规定,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,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。商家给余先生推荐了一款打折地板,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 ,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,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,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,明确答复 ,这就需要相应行业及经营者、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 。“我买的虽是折扣商品,“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 ,应注意对样品进行证据保留 ,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 ,才到市消委会进行协商。完全不在一个标准 。让他感到无奈的是,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 。经过协商 ,责任都在商家。”于是,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。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 。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商 。